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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情况报告

来源: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5-01-23 09:58 浏览次数:

2024年,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党的领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我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住建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和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会、理论中心学习组、干部培训及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持续强化思想指引,始终做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局领导深入研讨、带头宣讲,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正确把握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2.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财政法治政府建设。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亲自安排部署推动,带头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组织召开局相关会议,安排部署年度述法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单位绩效考核内容,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确保依法理财工作落实落地。

3.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与考核机制。对财政工作中的各项执法行为、政策制定等进行全面监督。定期开展法治工作专项检查,对执法流程、文件合法性等进行细致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完善内部考核评价体系,将依法行政纳入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激励干部职工积极提升法治能力,确保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优化决策机制,提升依法履职效能

4.强化科学民主决策。印发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修订了《金华市财政局工作规则》和《金华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完善决策流程,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同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要求,定期征集、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面保障各项行政行为依法依规。

5.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2024年完成公平竞争审查21件、合法性审查123件,开展法律咨询日活动18次。开展两轮次财政政策措施专项清理、一次全面清理,清扫政策障碍,净化政策环境,增强市场活力。同时,对照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促进财政依法行政。

6.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府信息监督管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2024年度,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200余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0件并全部按时答复。举办网络安全培训、保密安全培训等活动,提升网络安全意识,依法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2024年未收到检察建议,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严格公正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7.保障行政执法主体。组织8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证跨区换证和注销工作,完成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开通大综合一体化账号。

8.优化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落实“三项制度”要求,全面应用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履行财政部门监管职责。强化执法计划统筹性,对年度执法计划从省级,市级要求及局内部需要三个维度,确定年度检查任务;全面推广行政执法亮码检查,确保财政执法更规范透明。

9.梳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结合市级财政行政处罚职权及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平台要求,全面开展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梳理工作,召集各条线业务处室逐条比对研究探讨,最终形成四类163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夯实普法基础,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10.制定普法计划。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组织制定培训计划,印发金华市财政局学习宣传贯彻《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责任分工表,明确普法主要内容和普法形式。

11.强化组织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计划、年度学法计划等。通过全员培训、财会专业培训、“财子塾”财政学习讲堂、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等各种形式,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12.开展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大厅显示屏、预算编制布置会、“三服务”活动、金阳光等平台,推送普法信息及最新财政政策,打造财政普法阵地。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举行专题讲座,进行广泛宣传。主动融入我市“节假日、纪念日、主题日”系列普法活动等,开展普法宣传。

二、当前财政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治思维创新力有待进一步拓展。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入透彻,政策把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学法用法力度需进一步增强。

二是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检查对象大多是行政事业单位,其他部门大多为企业,两者很难有交集,很难形成很好地协作机制。

三是普法宣传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财政普法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创新亮点,宣传活动载体创新性不够,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面不够广。

三、2025年财政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思路

2025年,市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法治金华建设提供助力。

(一)继续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根本遵循。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全面加强规范依法行政工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确保执法公正规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加大财政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或参加2025年宪法、会计法、保密法等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带动广大群众参与普法活动,确保法治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金华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