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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24〕26号)要求,全市将启用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4年7月15日起,全市代理记账行业管理的相关业务将全面转入监管服务平台办理。 监管服务平台由财政部建设,网址为http://dljz.mof.gov.cn。已在浙江省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注册的机构,登录信息由监管服务平台以短信方式通知联系人。机构用户系统操作详见《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代理记账机构用户工作手册》。 三、咨询方式 监管服务平台应用中如遇到问题和困难,请及时与财政部门联系。咨询方式:
附件: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代理记账机构 用户工作手册 金华市财政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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