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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7000025920892/2023-00055 发布机构: 金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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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3-03-21 15: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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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0号);

2.负责全市财政票据计划编制、财政票据申领、印制和发放;

3.负责市本级(含经济开发区)的财政票据购领证的受理、审验和核发;

4.负责市本级(含经济开发区)的财政票据发售和结报核销;

5.负责市本级(含经济开发区)的财政票据存根及过期票据的销毁;

6.负责市本级(含经济开发区)的政府非税收入监缴;

7.配合综合处做好市本级(含经济开发区)的财政票据的稽查,以及上级部门委托的财政票据专项检查工作;

8.配合打击虚假财政票据的犯罪行为。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预算为行政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金华市财政局,财务隶属关系为二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负责市本级(含经济开发区)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核销、销毁等工作,并配合市财政局综合处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2023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252.51万元。

(二)关于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252.5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1.54万元,39.5%主要是新录用人员的基本支出经费增长。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2.51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关于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252.5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71.54万元,增长39.5%主要是新录用人员的基本支出经费增长。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2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21.70万元,87.8%;日常公用支出30.81万元,12.2%项目支出0.00万元,0.0%。

结转下年0.00万元

关于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2.5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52.5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26万元

(五)关于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2.5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1.54万元,39.5%主要是新录用人员的基本支出经费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6.78万元,占66.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7万元,占10.1%;卫生健康(类)支出10.00万元,占4.0%;住房保障(类)支出50.26万元,占19.9%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66.7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日常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0.21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0.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2.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1.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0.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单位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年中将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追加指标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8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93万元,增长23.8%,主要是新录用人员经费的增长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万元,一级项目0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相关财政事务方面的业务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6.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5808-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