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7000025920892/2023-00048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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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金华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金华市财政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监督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
3.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汇编全市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市本级预决算公开。研究提出市区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工作。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管理彩票资金。参与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
5.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开展地方财政库款管理业务。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6.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市本级政府采购投诉与举报案件受理。负责运用和推广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
7.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市直政府债务的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8.负责编制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市政府对相关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拟订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9.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直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制定需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10.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负责汇总和编制全市和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贯彻落实社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管理社保基金收支和保值增值工作。参与制定社会保险政策。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编制市直政府投资预算资金安排表。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2.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
13.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管理指导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下属金华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金华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金华市行政事业资产和政府债务管理中心、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预算、金华市数字财政管理中心和金华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二、2023年金华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7715.03万元。
(二)关于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收入预算7715.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18.75万元,增长10.2%,主要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长,以及专项支出公务舱管理项目及信息化网络运行项目经费增长。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06.56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97.3%;政府性基金收入208.47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2.7%。
(三)关于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支出预算7715.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18.75万元,增长10.2%,主要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长,以及专项支出公务舱管理项目及信息化网络运行项目经费增长。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82.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9.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8.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1.9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989.66万元,占64.7%;日常公用支出721.20万元,占9.3%;项目支出2004.17万元,占26.0%。
结转下年0.00万元。
(四)关于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15.0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506.56万元、政府性基金208.4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82.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9.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8.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1.99万元。
(五)关于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06.5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43.18万元,增长10.9%,主要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长,以及专项支出公务舱管理项目及信息化网络运行项目经费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82.02万元,占8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3.20万元,占8.3%;卫生健康(类)支出239.35万元,占3.2%;住房保障(类)支出461.99万元,占6.2%。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60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0.76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735.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1795.7万元,主要用于相关财政事务方面专项业务支出,具体是财政综合业务费项目450万、公务舱管理费项目84万、会计考试考务及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等项目431.7万元、信息化网络运维项目670万、概预算政府投资项目审核费项目16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8.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03.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0.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5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8.8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61.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10.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89.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21.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8.4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9.93万元,下降8.7%,主要是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项目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208.47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8.47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八)关于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财政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下降4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年中将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追加指标。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比上年数减少4万元,下降40%。主要用于接待外部门来金的公务活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金华市财政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金华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金华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金华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等3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6.3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3.29万元,增长5.5%,主要是新增人员经费增长。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金华市财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华市财政局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金华市财政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95.70万元,一级项目5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相关财政事务方面的业务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7.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