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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以来全市和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办公室(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3-02-24 12:42 浏览次数: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金华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现将2021年以来全市和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我市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2年10月,全市国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10075.4亿元,负债总额7368亿元,净资产2707.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51.9亿元,利润总额-15.9亿元。受疫情和土地市场影响,与2021年初相比,资产总额、净资产分别增长32.1%、20.32%,营收、利润总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9.05%、下降325%。

市本级国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2541.4亿元,负债总额1804.3亿元,净资产737.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3.5亿元,利润总额2.6亿元。与2021年初相比,资产总额、净资产分别增长37.8%、30.5%,营收、利润总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7.2%、66.5%。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市本级现有市属国有金融企业1家,即金华银行。截至2022年10月,金华银行资产总额956.4亿元,负债总额896.3亿元,净资产60.0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4.7亿元,利润总额5.9亿元。与2021年初相比,资产总额、净资产分别增长29.4%、44.82%,营收、利润总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27.23%、21.76%。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截至2022年10月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性国有资产账面原值总额3272.45亿元,净值总额2759.5亿元,负债总额272.86亿元。其中,流动资产462.63亿元,固定资产净值356.17亿元,无形资产20.71亿元,在建工程634.64亿元,公共基础设施1285.89亿元。

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性国有资产账面原值总额216.26亿元,净值总额168.78亿元,负债总额23.5亿元。其中,流动资产50.9亿元,固定资产净值70.39亿元,无形资产6.98亿元,在建工程25.29亿元,公共基础设施15.22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土地资源情况:根据2020年底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2021年数据未公布),全市国土总面积1641.26万亩,其中:农用地1403.01万亩(耕地216.66万亩)、建设用地209.19万亩、未利用地29.06万亩。市区国土总面积307.41万亩,其中:农用地252.59万亩(耕地35.03万亩)、建设用地47.86万亩、未利用地6.95万亩。

矿产资源情况:截至2021年底,全市已发现各类矿产资源56种,查明资源储量矿产有萤石、石灰岩、普通建筑石料、砖瓦用(泥)页岩及金、银、地热水等。全市在开发利用的矿产有12种,矿石采掘量0.2亿吨,实现矿业总产值12.16亿元、利润2.97亿元。全市有效勘查许可证15个、有效采矿许可证46个,其中市区有效勘查许可证1个、有效采矿许可证4个。

森林资源情况:到2021年底,全市林地面积1045万亩,其中国有林地面积30.5万亩,占林地总面积2.9%;林木总蓄积量421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1.86 %,继续位居全省第6;共有10个国有林场,经营面积20万亩;全年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面积1.3万亩,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07亿元,其中使用国有林地面积0.05万亩。市区林地面积168.46万亩(国有林地面积4.87万亩,占林地总面积2.9%);林木总蓄积量627.6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2.02%;共有2个国有林场,经营面积1.8522万亩;市区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面积0.096万亩,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0.122亿元,其中使用国有林地面积285亩。

湿地资源情况:根据第二次全省湿地调查,全市湿地有4大类10型,湿地总面积47.94万亩(不含水田面积,下同),其中河流湿地17.13万亩,占35.73%;湖泊湿地0.06万亩,占0.12%;沼泽湿地0.08万亩,占0.17%;人工湿地30.67万亩,占63.98%,到2020年末,国家湿地公园1个、省级湿地公园11个、省重要湿地7处。 市区湿地有3大类6型,湿地总面积10.78万亩(不含水田面积,下同),其中河流湿地4.38万亩,占40.63%;湖泊湿地0.02万亩,占0.19%;人工湿地6.38万亩,占59.18%,到2020年末,省级湿地公园2个、省重要湿地1个。

水资源情况:全市水资源总量为118.87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为1669.52立方米。全市29座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为6.72亿立方米,全市总供水量为15.71亿立方米。

(五)金华开发区国有资产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截至2022年10月,金华开发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86.04亿元、同比增长16.3%,净资产总额149.09亿元、同比增长7.2%,营业总收入20.40亿元、同比增长48.0%,利润总额为-9.53亿元、同比减亏13.4%,资产负债率83.2%,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金华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性国有资产账面原值总额36.76亿元,净值总额31.16亿元,负债总额5.59亿元。其中,流动资产9.03亿元,固定资产净值7.24亿元,无形资产0.9亿元,在建工程4.08亿元,公共基础设施9.91亿元。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根据2020年底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2021年数据未公布),金华开发区国土总面积37.75万亩,其中:农用地24.36万亩(耕地10.79万亩)、建设用地11.85万亩、未利用地1.54万亩。截至2021年底,金华开发区境内已发现各类矿产资源5种,查明资源储量矿产有普通建筑石料、地热、萤石、珍珠岩、沸石等,有效勘查许可证1个、有效采矿许可证2个;境内有5座中型水库、11小型水库,蓄水总量为800万方;林木总蓄积量45万方。

二、我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聚焦整合提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针对国有企业存在规模偏弱、市场化程度不高、竞争力不强、自身造血能力不足、项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开展了新一轮市属国企改革,努力做优做强做大市属国有企业。

一是着力提升市属企业规模及盈利能力。新一轮市属国企整合提升为“1+4”新架构。“1”是整合组建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将整合后市国资委持有的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市轨道交通集团、金华安邦护卫公司等公司股权注入,新设立的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为市政府直属一类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464亿元,位列全省第3,成为全市首家获得AAA主体信用评级的平台类国企。“4”分别是整合组建市城投集团,将市城投集团、市水务集团、市社发集团、市石门农场发展有限公司、金华山旅发集团整合组建城投集团,资产总额达到591亿元,增长46.2%,从全省第7提升到第5;整合做大市交投集团,将金义新区发展集团、金义综保公司、市机关事务局监管的市机关物业公司等6家企业、市商务局监管的市粮食收储公司的市属国有股权整合注入市交投集团,资产总额达到580亿元,增长197.7%,从全省第8提升到第6,提前半年获AA+评级;整合做大市金投集团,将金华银行纳入市金投集团进行财务并表,增强其类金融投资服务能力,功能定位为类金融投资服务和产业投资发展主体,参与科创人才引育工作,资产总额达到1000亿元,增长1442%,在全省3家同类型企业中位列第1;市轨道交通集团保留不变。经过整合,推动资源向主业和优势企业集中,各企业目标定位和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同业竞争、同质化经营和“小、散、弱”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截至2022年10月底,市属企业资产总额达2541.4亿元,同比增长15.3%;所有者权益737.1亿元,同比增长8.4%。

二是着力提高风险管控能力。深化数字化改革。开展数字化改革专项行动,建设“1+3+N”的数智化国资监管系统,以数字赋能促进国资监管提效、布局优化、改革提质,相关工作得到省国资委董贵波主任批示肯定。“存量房资金监管系统”开创全国首例线上跨行“带抵押过户”先河,得到省督查组高度肯定。“金华国资资产监管应用”实现了全周期、全流程、全智能的国有资产动态监管,成熟后将申报全省推广。“小商品数字自贸应用服务”有效缩短出口申报时间,节省交易成本,并作为地方特色应用在全省数字化改革推进会上现场演示汇报,得到时任省委书记袁家军点评肯定。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按自主类经营项目、功能类经营项目对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实行分类管理。市国资委牵头制定项目投资管理制度,按“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我平衡、自担风险”的原则,由市属国有企业按内部程序自主决策实施。健全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和报告制度,完善23项审批、21项备案、5项经营红线责任清单,涉企审批事项精简率达70.4%。建立国有企业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金额约3.3亿元,进一步消除制度盲区和监管空白,做法获全省推广。

三是着力参与经济稳进提质。全市国有企业牢牢把握国资国企功能定位,着力承担好责任、发挥好功能、发展好企业,全力推进经济稳进提质。加快推进企业资产证券化。推动市城投集团、市轨道交通集团、市交投集团获评主体信用AA+级,市金投集团获评AA级,支持企业拓展银团贷款、发行公司债、开辟中期票据等融资渠道,企业发债项目创全省同期限同评级最低利率,融资结构进一步优化。1—10月,全市国有企业累计完成直接融资86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80%。提升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出台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成立市产业基金公司,不断建强基金矩阵,组建百亿规模母基金,组建子基金27只、总规模209亿元,位列全省第3;基金投资项目137个、投资额54亿元,招引落地项目18个,投资额28亿元,带动在金投资165亿元。所投项目中,已上市企业5家,21家企业拟申报IPO。积极有效扩大投资规模。实施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华东联运新城等一批枢纽中心建设项目,金义中央大道、金华理工学院等一批城市能级提升项目,全民健身中心、“三库三溪”综合整治等一批民生保障项目。2021年市属企业完成投资163.93亿元,投资计划完成率102.7%;2022年1—10月市属企业累计完成投资154.45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85.1%。谋划形成2023年投资初步计划,计划投资项目134项,计划投资254.93亿元,同比增长40%。全面落实租金减免。今年先后开展两轮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全市共计减免100372户,租金11.4亿元,减租任务全面完成,减租户数居全省第一,减租金额居全省第二。

四是着力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市人大的推动下,在省内率先启动市属国企不动产权证办理,今年又对办证工作进行再深化、再攻坚。实行“专班推进、清单落实”,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结果导向,实行绩效引领,将权证办理工作任务和结果纳入企业年底考核,推动“以考促效、以考促盘”。今年已完成39宗资产权证办理,涉及房屋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土地面积约317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745宗权证问题资产权证办理,涉及房屋建筑面积10.4万平方米,土地面积671.9万平方米。持续开展低效无效资产处置专项行动,全市共梳理出低效无效资产133处,其中市属企业66处;2022年完成处置97处、完成率72.9%,其中市属企业50处、完成率75.8%,国有资产质量和使用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同时,将权证办理工作任务和结果纳入企业年底考核,推动“以考促效、以考促盘”,解决了一批遗留问题。

(二)聚焦规范共享,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2021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定期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组织培训,夯实管理工作基础,重点从资产购置、日常管理、闲置资产盘活等方面,积极探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大力提升资产管理效率,有效节约财政资金。近日,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表扬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和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的通报》,我市被评为成绩突出单位。

一是加强《条例》贯彻落实,完善管理制度。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颁布后,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迅速将《条例》作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解读,开展资产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积极贯彻落实。并对照《条例》内容及国务院要求,对本地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政策规定进行了全面梳理,对不符合《条例》精神的进行修订完善,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二是推进数字化改革,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2021年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同步开展了资产管理系统升级,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使用资产云2.0平台系统。推广应用资产云助手,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设置于资产管理系统的各个环节中,对实物资产进行统一编码,运用物联网技术并搭配RFID标签等管理手段,实现资产全寿命、全流程管理。结合浙里资产移动端实行“掌上”处理资产管理业务,实时跟踪资产使用状态,一键查询名下资产等等,实现“人人都是资产管理员”。聚焦户外资产应用场景为牵引,迭代升级“三张清单”,在大场景中找准小切口,推进资产管理数字化向纵深发展。针对户外资产管理盲点、难点等问题,探索户外资产监管新模式,融入物联网技术理念,对户外资产实施芯片标签,实现户外资产监管“一张图”、资产数据“一个库”、资产使用“一键通”、资产清查“一码通”。目前已在金华高速交警进行试点,完成了其监管的全域8条高速410公里路段223个高速点位的3000多件固定资产的纳入数字化场景建设,实现户外资产适时监管。

三是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绩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完善配置标准,在部门预算中实行资产配置预算,对各单位的资产配置采购预算进行严格审核,从严控制增量,严格按标准配置资产。建立专业设备专家评审机制,提高专业设备配置审核专业性、科学性、合理性。加强资产调剂管理,坚持“先调后购”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公物仓作用,采取线上虚拟公物仓和线下实体公物仓相结合的方式,推进资产共享共用,提高使用效率。2021年以来,利用公物仓分别向100多家单位、临时机构调剂资产1500余件,节约财政资金900余万元,同时解决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设备需求。注重对软件资产配置建设的管理,从资产监管角度加强软件资产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数字化改革成本。如针对各部门单位申报电子政务项目数量繁多、投入资金大,且缺乏项目统一规划,存在重复建设、交叉建设的现象,市财政局会同市大数据局比对全省数字化改革“一本账”及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IRS)做好项目统筹。凡是省里统建的项目,不允许市级重复建设,其他地市在建的省试点项目,我市类似项目不再批建;凡是部门内部无统筹,分散建设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实施。

四是聚焦稳进提质,高效完成房租减免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稳经济增长、保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制定租用国有经营性房产房租减免政策(明确减免范围为小微企业,明确减免期限为6个月),加强政策宣传,精准推送给承租企业、商户。坚持灵活操作方式,及时办理减免事项,让承租企业、商户第一时间享受减免政策。同时,开展租金减免政策落实“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确保租金减免全部到位。截至10月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均已落实到位,共减免房租金额6685.83万元,惠及1622户承租户。其中,市本级减免租金1588.83万元,惠及310户。此项工作在全省排名并列第一。

(三)聚焦提质增效,优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

一是攻坚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今年,市委市政府将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列入年度“三大战役”,纳入扛旗争先大比拼活动,每月比拼晾晒抓落实。主动对接市人大加快立法,对接市政协开展“请你来协商”,对接市委宣传部在新闻、报纸、公众号上刊登低效整治典型先进经验,全面营造比拼赶超浓厚氛围。市级层面制定形成“1+5+7+X”政策体系,市资规局牵头制定“4+1”整治行动5个子方案,细化分类整治标准和要求,对各地整治目标任务进行匹配性评估。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重点聚焦集中连片整治,1-11月份,全市完成供而未用整治0.603万亩、完成率104.4%;完成低效工业企业整治4.26万亩、完成率125.5%;完成临时改变房屋用途整治188.4万平方米、完成率100.6%;完成低效仓储物流用地整治0.705万亩、完成率127.5%;完成集中连片整治拆除1.5万亩(集中片区内0.923万亩)、完成率100%(集中片区内61.5%)、拆除形成200亩以上单宗地块23宗,为重大项目招引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攻坚耕地“两非”问题整治。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制度,妥善处理耕地“两非”问题。建立“1+X”政策体系,市资规局牵头起草《金华市推行田长制加强耕地保护实施方案》,拟定“田长制”配套政策,制定各级田长履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村级巡查员设置及“人田对应”、耕地智保应用场景、探头布设及塔田等六大工作指引,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清单。探索“行政+司法”新模式,建立“田长+检察长+警长”机制,资规部门联合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全面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与司法协同发力新格局。截至目前,全市已设置市县乡村四级田长3975人,村级巡查员3684人。耕地“非农化”整治方面,全市耕地“非农化”占用面积9.74万亩,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5.3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0.76万亩,已完成整治9.39万亩,整治进度96.36%。耕地功能恢复整治方面,已完成耕地功能恢复面积134020亩,完成率56.7%,投入资金20.6亿元。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67806亩,已验收认定面积50694亩,已上图入库面积26461亩。

三、当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与先进地区相比,我们在战略研究、资源整合、经营管理、监管能力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发展战略研究不够系统深入。国企自身经营方向、战略目标模糊,对各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先进理念、经验做法学习借鉴不足。二是市属国企综合实力仍待提升。产业孵化力度不够大,到目前为止市属国企中还没有主业专门定位为产业孵化的企业,产业招商方向不够明确。市场竞争实力不够强,经营性现金流和盈利性不足,自我造血和市场运作能力偏弱。市区国资国企融合发展尚未有效突破,还需进一步合力推进。三是市属国企管理体制还需优化。企业绩效考核不够准,考核标准设置存在“宽”,压力传导存在“松”,激励约束存在“软”的现象,没有形成考一级看一级的传导效应。人事改革步伐不够快,市国资委党委在选人用人方面的作用有所弱化,市属企业机关化倾向明显,现代企业法人治理存在短板。四是国资监管效能还不够高。监管重点不突出,没有聚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企业投资项目缺乏监管,导致投资项目概算虚高,工程变更随意;监事会、外派专职监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企业纪委监管还有待发力。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房产确权推进较困难。在前期的房产确权中虽完成了大部分房产土地资产的确权,但少部分房产土地资产因缺确权相关资料缺失、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现行确权政策难以突破等原因还未完成确权,资产安全完整存在隐患,也影响资产盘活利用。二是信息化项目统筹还不够。全市信息化项目深度统一规划不够,部门间的信息资源达不到共享互通,部门间及部门内部重复建设、交叉建设现象较多,更新迭代快,建设规模虚高,部门项目使用效率低,造成财政资金隐形浪费。建设单位对信息化项目资产产权意识不强,其软件代码、数据往往都控制在软件开发商,还存在数据资产安全隐患。三是专业设备资产配置审核较困难,缺乏配置标准。目前通用设备、家具、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制定了配置标准,教育系统出台了资产配置标准,其他行业的资产配置标准缺乏,制定行业资产配置标准较困难,在专业设备资产配置中审核较困难,只能以存量控制增量。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不平衡、两不充分”四方面。资源要素禀赋区域不平衡,部分地区空间承载力趋近甚至超过极限。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平衡,城镇、农业、生态空间矛盾加剧,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结构失衡,国土空间结构与布局有待优化。如重新增争取、轻整治盘活;重城镇(建设用地)低效盘活、轻农村闲置盘活;重工业整治、轻全域整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不充分,资源外延扩张、粗放利用方式没有根本性改变,体现在做地方式较为初级,工业用地低效、闲置使用现象依然突出。自然资源治理现代化不充分,长期以来规划体系难以公平配置发展权、城乡土地制度二元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亟待破解,空间数字化治理能力还需提升。尤其是“资源+”“要素+”机制不健全,空间资源未很好转化为生态资源、富民资源。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审议意见,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强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金华谱写“两个先行”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一)推动国资国企更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思想站位,把握好国资国企发展宏观形势,谋划国资国企长远发展目标,引领改革发展正确方向。一是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市属国企聚焦主业、错位竞争、差异发展,全面构建“每个集团2—3个主业和1—2个新培育产业”的产业体系,筹划组建能源公司、国贸公司、文旅集团等集团(公司)。支持市属国企参与招大引强,通过创办产业园、建设总部中心等形式,以租赁回购、入股退出等多种手段招引大企业、大项目。提升国有企业资本运作能力,积极推动市属国企上市,支持市属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或基金投资方式,以战略投资者或财务投资者身份每年参与10家以上拟上市优质民营企业第一轮股改。加大各类国有资源整合注资,支持市属国企在科创平台和能源、储能、供排水等领域布局。建立市域国企融合发展工作机制,推动市属国企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参与各县(市、区)项目开发、城市更新、片区开发、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和科创廊道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市属国企申请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商业保理、典当等一系列行业准入牌照,拓宽市属国企业务范围。鼓励各市属竞争类企业积极与某一行业头部央企、省企开展合作经营,实现借势借力、协同发展。加快设立国资国企发展研究院,加强市属国企发展战略和阶段性发展目标的规划研究。二是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全力做好国企整合提升后半篇文章,加快市属国企内部整合重组,对层级过多的下属企业进行清理。推进国企市场化转型升级,深化集团总部“去机关化、去行政化”,推进经营性亏损企业清理整治。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打造国资数智监管平台和“金华国资云”,全面建成“国资大脑”。建立公益类企业和公益性项目运行补亏机制,使公益性项目建设的财务成本和建成后的运行成本得到补偿,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完善人事制度建设。深化董事会建设,推进董事会“外大于内”改革,构建成熟有效的外部董事管理长效机制。优化国企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市属国企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和市场化模式选聘模式。强化国企领导干部管理,制定市属国企领导干部日常管理操作指引,修订市属企业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库、兼职外部董事库、外派财务总监库、优秀年轻干部库和专业干部库五类人才库。四是系统优化监管方式。在市属国企逐步实行外派财务总监制,推动财务总监全面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加快设立项目审价中心,切实加强市属国企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强市属国企统一监管,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已划转至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并表的下属企业,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利润上缴、工资总额、绩效考核等日常管理按照市国资委各项规定及要求执行。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分级分类、“一企一策”、精准考核,逐步形成市国资委考核集团董事长、董事会考核经理层和集团子公司的“1+2”考核评价体系。五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党建统领作用,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清单、工作机制。实施“双融共促,强基争先”行动,完善国企党建“晒拼创”赛马机制等“四大机制”,推进企业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干部培养与生产经营共促进。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严格落实由市纪委牵头,市国资委党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共同参与的考核机制,优化对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纪委书记的考核评价,督促其履职尽责、强化监督。

(二)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管理。一是深入贯彻《条例》,完善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出台《金华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同时对资产使用、处置、配置等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形成符合金华实际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着力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为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基础保障。二是加强资产盘活利用,提高使用效益。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推进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解决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问题。加强办公用房整合盘活和经营性资产盘活处置,切实提高现有资产使用效益。三是优化资产配置,实施绩效管理。加强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强化对资产配置进行绩效评价,充分发挥公物仓资产调剂作用,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减少资产闲置浪费。加强软件资产配置管理,出台软件资产、数据资产管理办法,对全市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减少重复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数字化改革,创建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资产管理内控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数据作用,深挖资产管理系统功能应用,打通预算、采购、资产、核算、非税收缴等环节的数据共享,从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及收益收缴等全流域监管,解决资产生命周期管理断层、经营性资产信息不畅、业务情况不明等痛点,强化资产各生命周期环节的衔接管理,使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走上“数据智治”之路。

(三)强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2023年省委、省政府将开展跨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市委市政府将继续加大三大战役攻坚力度,其中重点任务包括低效工业用地、城镇低效用地整治和优化提升。对已拆除腾挪的低效工业用地,尽快完成项目落地,产生效益,避免闲置晒太阳。同时,继续高标准开展耕地“两非”整治,提高耕地恢复比例,做到“应恢复尽恢复”,实实在在消除“非农化”“非粮化”,恢复耕地、补上缺口。对“非粮化”剩余7.83万亩、“非农化”0.35万亩整治任务,压实责任、倒排时间、定期通报,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两非”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