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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7000025920892/2022-15298 发布机构: 金华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公开日期: 2022-12-13
登记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 效 性: 公开时限: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含图解)

发布时间:2022-12-13 15:25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和《金华市财政局关于修订<金华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市财函〔2022〕87号)第二十六条的要求制定。

二、主要内容

截至2022年8月31日,由市财政局(包括单独或者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现行有效的5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过清理,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36件,全文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9件,部分条款废止或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11件。

三、施行日期

本次清理结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原规定继续适用,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修订向社会公开之前仍继续适用,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或条款停止执行。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金华市财政局

解读人:政策法规处方霞,联系电话:0579-82468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