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7000025920892/2022-15298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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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发文字号: | 公开日期: | 2022-12-13 | |
登记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有 效 性: | 公开时限: |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含图解)
发布时间:2022-12-13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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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和《金华市财政局关于修订<金华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市财函〔2022〕87号)第二十六条的要求制定。
二、主要内容
截至2022年8月31日,由市财政局(包括单独或者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现行有效的5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过清理,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36件,全文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9件,部分条款废止或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11件。
三、施行日期
本次清理结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原规定继续适用,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修订向社会公开之前仍继续适用,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或条款停止执行。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金华市财政局
解读人:政策法规处方霞,联系电话:0579-82468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