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财政局 会计之窗
栏目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之窗 >> 通知公告
打印】【关闭窗口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
2021-08-09 浏览次数:

财会〔2019〕9 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pdf

 

  财  政  部

  2019年5月16日

 




打印】【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