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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金华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4-0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市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印发了《金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管理和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金政办发〔2016〕14号,以下简称14号文件),规范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相关事项。市级预算单位在5年实施过程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市财政局、人行金华中心支行结合市级预算单位执行情况,在14号文件基础上,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516)文件,制定《金华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提供统一依据。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金华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附件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金华市财政局。

电子邮箱:jhgkzfj@126.com

联系人:钟孝华

联系电话:82466182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财政局

邮编:321000

 

 

                    金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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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