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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事业资产和政府债务管理中心

来源:金华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04 09:32 浏览次数:

  一、单位简介

  金华市行政事业资产和政府债务管理中心根据市编委《关于印发金华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等6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金市编办[2020]34号)于2020年4月成立,主管部门为金华市财政局。

  二、工作职能

  负责组织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资产清查、资产统计,建立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市级全口径债务数据收集、核实汇总、分析比对、档案制作、信息储存,全市政府债券需求项目储备、入库审核、需求申报、发行准备及资金拨付,高级政府专项债券募投项目情况书、融资平衡方案的制作等债券发行前期工作,市级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市级政府债务对应资产的跟踪管理,编制和执行市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计划等。

  三、单位领导

  主任:汪雪峰。

  四、办公地点和时间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东辅楼339室。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时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五、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3、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金政发〔2010〕55号);

  4、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12〕110号);

  5、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金市财资〔2012〕294号);

  6、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金政办发〔2013〕43号);

  7、关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出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市财综〔2007〕249号);

  8、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出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金政办发〔2007〕60号);

  9、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房出租管理的补充通知(金市财资〔2010〕206号);

  10、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房出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市财资〔2012〕138号);

  11、关于统一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屋租赁合同的通知(金市财资〔2013〕183号);

  12、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金市财资〔2010〕221号);

  13、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金市财资〔2013〕44号)。

  六、监督投诉电话

  0579-82468771

  七、财务信息

  不独立结算,财政收支依托金华市财政局进行

  八、人事信息

  由金华市财政局负责招考和任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