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2020年法治金华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度法治金华(法治政府)建设市直部门考核细则》《2020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责任分解》内容,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
(一)树立法治思维,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市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动法治社会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到财政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金华市财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分解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局绩效考核,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将法治建设落到实处。局领导干部开展年度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工作,自觉履行干部职责。
(二)健全制度机制建设,维护法律权威
1.启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围绕我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目标,结合我局实际拟订《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2020年金华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2.加强文件政策措施清理。结合公平竞争审查、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涉及文件政策措施共64件,其中规范性文件62件,其他政策措施2件。文件清理经局内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局集体讨论后决定保留43件(2件其他政策措施),全文废止或失效10件,部分废止或失效11件;代市政府拟稿并使用市政府发文字号的,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市司法局审定。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民法典》涉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拟修订意见。通过此次清理再次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严格网上征求意见、意见征求反馈、集体讨论决定、政策解读、文本公示等程序要求。
(三)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机制。根据《金华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要求,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目录清单,按程序制定财政“十四五”规划。
2.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协调督促执法处室全面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开展执法,做好执法全过程指导,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执法文书等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信息。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财政监督检查相关工作规程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进行执法检查,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进行制度规范,确保全过程记录有据可循,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推进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由法规部门合法性审核,并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对重大疑难问题聘请法律顾问协助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防漏堵缺、有效预防可能出现的风险、减少法律纠纷、维护我局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全年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件2起、行政处理决定书5份、政府信息公开案件7起,为依法行政、防范风险提高法律保障。
3.加强合法性审查管理。行政合同根据“三定”方案及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签署授权委托书,避免签订无依据,再按照市局行政合同管理办法,重点对行政合同必备条款进行审核。全年审核行政机关合同146个,并出具相应合法性审查意见书。规范性文件根据《金华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的八个方面进行审核,把好审核关,全年审核规范性文件3件,备案2件。
4.深化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面应用。印发《2020年金华市财政局“互联网+监管”改革工作要点》,做好财政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及实施清单录入、审核工作,完成检查实施清单录入162项,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任务计划,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中随机抽查管理模块,使用标准化的执法事项清单和记录表单,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实施检查,掌上执法率达100%;“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时引入信用权重的任务数占比达到50%以上;跨部门联合检查“双随机”监管任务占比达到5%以上。抽取33个部门(组织)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检查”、“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检查”工作,检查结果未发现问题22个,发现问题经责令已改正11个;完成6个县(市、区)开展扶贫资金和基层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经责令已改正5个,检查结果未发现问题1个;与市税务局联合对6家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开展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经责令已改正4个,检查结果未发现问题2个。抽取2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检查,其中1户与市场监管局联合检查,实现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零的突破。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定期登陆浙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门户网站,及时查看财政事项认领、监管行为覆盖等情况;按月报送市场监管局“互联网+监管”工作月报。
5.应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一是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全力做好“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在我市应用试点,对相关处室人员开展点对点培训,并在该办案系统内进行测试。完成浙江广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的录入工作。二是根据《金华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清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单位公章印模信息采集补录、行政执法证件的清理和87名行政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和数字签名的采集补录;录入14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信息;注销3人。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7月份正式应用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6.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与省财政厅、市司法局沟通,赴温州市局、宁波市局对标学习,借鉴温州市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经验,经征求市局执法处室和各县(市、区)局意见后,印发《金华市财政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为今后我局开展案卷评查提供依据,并根据评查办法对3个县市局行政处罚案卷开展案卷评查,以查促规范。
(四)强化依法办事,稳妥处理行政争议
1.强化法律服务保障。建立并持续聘请法律顾问制度,以持续开展法律服务咨询日活动为载体,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制员队伍为依托,为市局重大决策、财政执法、行政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处理决定、化解行政争议等提供团队化法律服务,为市局行政行为和干部生活中遇到到疑难问题提供法律服务支撑,尽力化解法律风险。全年累计开展19次法律服务咨询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6余人次。
2.稳妥处理好行政争议案件。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今年全市财政系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共5起,作为第三人参与的民事案件1起,经法院审理均胜诉。
(五)加强法制宣传,提升宣传实效
1.率先垂范,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学法计划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有效落实局领导会前学法制度,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每月集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法,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理论体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民法典》《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使领导干部成为财政系统普法和依法行政的带头人。
2.内化于心,抓好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发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2020年教育培训计划》《2020年“练兵比武”活动方案》,组织全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法纪学习月测试,参加党内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制发《“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民法典暨金华市地方立法5周年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召开《民法典》学习辅导会,加深干部职工对民法典更全面、更深入的理解。每季刊发《金华市财政局学法手册》,收集最新财政法律法规及解读、案例供局领导和机关干部学习。根据宪法宣誓制度,对新提拔的干部开展入职宣誓仪式。组织全局市管干部和公务员通过“金华普法”微信公众号每月及时参加微信学法考试,今年我局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全部达到100%。
3.多措并举,做好对外普法宣传。充分运用各种新媒体开展普法,运用“金华财政”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信息及最新相关政策,如在微信公众号制作“财务人员四必须”“转账前四自问”“被骗后三必做”等防诈小贴士,推送《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职称考试相关事项。在金华财政门户网上,开设“以案释法”栏目,与原有的“规范性文件发布”、“政策解读”栏目共同组成重要的普法网络阵地,有序推进以案释法活动。联合上海高顿教育,制作《如何识别、预防电信诈骗》视频,《财会人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册》等宣传册。联合各主管部门,组建涉企服务小分队上门服务,结合“三服务”活动广泛走访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参与全市“三师助企、无微不至”专项活动,三师入驻小微园区,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宣讲、上门帮扶等活动。主动融入我市“节假日、纪念日、主题日”系列普法活动中等。
(六)履行减证便民职能,不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1.推进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工作。动态调整梳理、权力清单和权力事项库,维护政务服务事项各项指标。我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中的部门事项由原先的41项调整至63项。列入考核的6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办率100%,掌办率100%,跑零次100%,即办事项比例100%,承诺压缩比100%。3个事项做到全市域通办。按要求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工作。
2.推进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研究制定梳理我局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按照梳理-会审-修改-汇总步骤,分步、有序推进梳理工作。开展压资料、压时限和流程再造,完成对内、对外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等编制,实行清单化管理。我局26 个机关内部办事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办事材料压缩比64.92%,办事时间压缩42.46%,均已达到考核的各项指标要求。全年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办理30697件(居市本级第一),有21个事项已实现网上办,网办率为95.45% (其中4个事项不列入考核)。
3.推进企业群众“一件事”改革。我局作为全省试点地区率先开展在浙里办APP受理抢救费垫付业务已全面畅通运行。牵头交警部门主动沟通、协调,设立抢救费垫付业务一站办理窗口。
4.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印发《2020年金华市财政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实施方案》,以工作任务清单方式对市局牵头的数字财政建设事项、市局配合的数字化转型事项分解落实责任处室,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确保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牵头到位、落实到位。
5.推进“无证明城市”工作。我局年内共办理无证明事项4件。
二、当前财政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队伍建设还有薄弱环节。法律专业人才短缺与工作任务量大的矛盾突出,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与国务院有关文件按行政执法人员5%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
(二)我局干部的法治意识、用法制思维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法治教育形式有待创新,普法宣传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2021年财政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1年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袁书记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重要窗口”,努力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财政执法监督、政府数字化转型、最多跑一次改革上争取有新突破。
(一)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载体,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创建活动为载体,组织实施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各项考评指标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协调处室贯彻落实好各项涉财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保障和监督处室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依法行政,提升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二)以防范法律风险为落脚点,着力提高财政依法执法能力。围绕建设法治财政这一中心,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通过培训、制度建设,使干部职工在履职过程中树立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理念,养成遇事找法的思维习惯,增强法治意识。研究加强财政执法监督机制和制度,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规范开展执法,做到执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正确。结合《金华市财政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建立财政系统执法案卷评查、问题通报、整改反馈机制,通过案卷评查监督,倒逼执法处室规范执法行为、执法案卷。加强合法性审查监督,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重大执法决定、信息公开、信访案件的合法性审查管理。优化重点领域审核监督,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重点风险领域案件办理审核监督。加强风险提示工作,及时从合法性审查、案件中发现问题、提示风险、及时纠偏、防微杜渐。认真做好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三)以“八五”普法规划为蓝图,抓好财政普法宣传教育。紧紧围绕法治财政建设新要求,科学谋划财政“八五”普法规划,明确年度普法工作任务方案,抓好落实。按照构建大普法格局要求,围绕我局普法责任清单,重新修订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并严格落实。开辟财政网站法制园地,建设财政法规库,依托平台载体,重点宣传好《宪法》《民法典》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新实施的涉财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案例指导、社会宣传等功能作用,继续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创新财政普法方式,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微视频、微信公众号、以案说法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普法活动,提高普法的有效性。
(四)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一是突出数字赋能,大力推进数字财政建设。按照政府数字化转型年度任务,落实好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改革阶段性的工作目标任务,引领政务服务从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二是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省市“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要求,结合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际,着力推进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一件事”改革,打造为预算单位、企业、群众服务的应用场景。三是推进“无证明城市”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部门间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机制,在确保不发生司法风险的前提下,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更大范围满足群众办事需求。
(五)以浙政钉·掌上执法为平台,推进财政执法检查规范化。2021年围绕所有财政检查事项全面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目标,对财政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加强监管事项清单的关联维护,推进双随机监管和掌上执法应用工作,提高双随机检查的精准性,提升问题检出率。全面应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确保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在系统上运行,对行政处罚全过程信息网上录入、程序网上流转、活动网上监督、决定实时推送、信息统一公示。
(六)以人为本,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一方面建议各县市局配齐法制审核力量,另一方面加强法规队伍的培养,做好全市财政系统法规人员培训,为法治财政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同时研究完善市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处室法制员的法律人才资源服务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发挥其法律方面的专长和优势,参与政策制定、案件查处、涉财争议、规范性文件、合同、重大决策的审核等环节,充分发挥其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