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7000025920892/2019-00539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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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发文字号: | 公开日期: | 2019-10-23 08:50:55 | |
登记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有 效 性: | 公开时限: |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涉及机构改革行政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解读
一、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
根据《金华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金市司〔2019〕71号)要求,认真做好机构改革过程中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实施的衔接工作,新组建或者职责调整的政府部门要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金华市司法局,开展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截至2019年6月30日,我局主办的(包括单独或者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发)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全文有效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根据2018年清理结果,市局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58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或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2018年至2019年新增文件9件,共77件。
三、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意见征求情况
因其中36件文件为我局与其他单位联合发文,因此我局向金华市农业农村局、金华市民政局等23家单位书面征求了意见,并对不同意见进行了协调,达成统一的清理意见。
四、本次清理的结果
经过清理,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48件,全文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19件,部分条款废止或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10件。
五、清理公布
对于本次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结果,及时通过市局网站向社会通告,以便公众查阅、使用。
六、施行日期
本次清理结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或条款停止执行。
解读机关:金华市财政局
解读人:方霞 政策咨询电话:82492589
金华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