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7000025920892/2019-00593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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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1日至5月23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6月26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财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研究整改工作思路,并成立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班子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期限。局党组先后组织召开5次巡察整改工作会议,扎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二是细化整改,注重落实。制定并下发《金华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141项整改举措,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动认领整改责任。全局上下齐心协力,逐项落实整改举措。三是建章立制,巩固实效。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对财政工作进行全面体检,推动财政工作提质增效。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体制机制原因,修订完善各项长效机制,做到“有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管人管事”。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整改完成率100%,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29项,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给予提醒谈话4人,批评教育13人,书面检查2人。
一、关于“执行扶贫政策创新态度不够积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开展调研,完成调研报告,通过《财政运行参阅》报市领导参考。二是印发《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充实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调整、充实市财政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三是为进一步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扶持产业扶贫领域的力度,配合市扶贫办新修订《金华市区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二、关于“执行市领导批示速度不够快”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对经办处室负责人给予提醒谈话。二是以处室为单位开展每周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涉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突发应急事项的资金加快拨付效率。
三、关于“乡村振兴支农政策统筹不足、资金分散、问效不力”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创新“飞地抱团”等“消薄”模式,进一步加强项目统筹。2019年,各区统筹使用省、市、区资金,实施区级“飞地抱团”项目3个,乡级“飞地抱团”项目37个。二是督促部门尽快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目前已下达2019年度“消薄”资金;督促部门开展集体经济薄弱村扶持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集体经济薄弱村扶持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涉农政策调研,已完成涉农政策整合调研报告,立足财政职能,提出涉农政策整合建议和财政金融协同扶持农业产业发展的思路。
四、关于“推进‘三服务’活动中,存在涉企政策繁多分散、资金使用效益低、清费减负监督不力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配合主管部门对现行产业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先后出台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助推工业经济稳步发展的意见》(金政办发〔2019〕35号)等6项政策。二是为各类政策落地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及时兑现企业扶持资金。三是积极与主管部门对接,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按照《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财绩效〔2019〕12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督促主管部门强化涉企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并加强日常绩效监管。四是下发了《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清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的通知》(金市财函〔2019〕137号)、《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结算清退工作的通知》及《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墙体专项基金结算清退工作的通知》,督促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三家单位抓紧清退,要求上述单位制定清退方案和计划。目前符合清退条件的资金已按上级要求整改到位。
五、关于“民生和社会保障领域财政投入亟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成全市教育投入发展情况分析,为下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投入机制提供参考。二是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要求,不断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构建市直各教育阶段生均经费标准体系。三是召集各县市区座谈,督促落实市委精神,加大财政性教育投入。设立市级区域统筹发展资金与分配县(市、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比例挂钩方案。四是积极推进全口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从2019年起从10%提高到20%,从2020年起提高到30%,做大社保风险金的计提基数,从而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社保风险金的投入力度。五是增加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方式,新增6个月的社保基金短期存放资金量8亿元,提高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水平。六是建立定期分析制度。下发《关于建立市区社保基金定期分析制度的函》(金市财函〔2019〕151号),提升对社保基金的风险防范和研判能力。
六、关于“谋大局成大事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聚焦财政改革的重大问题,结合金华市财政工作实际,开展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已编印《金华财政运行参阅》4期、《金华财政政策参阅》3期,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二是结合机构改革,成立财税政策研究室,并在全局层面成立财政政策研究工作小组,增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及财税政策的分析研究能力。三是积极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制定出台了《构建金华市级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并在局内印发《关于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的通知》。开展收支预测。研究分析今后一段时期的经济财税形势,综合测算资金、资产、资源等可用财力。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指引,对照“三大攻坚战”和“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大事框架,全面梳理现有政策,提出各项大事支出安排计划。四是配合主管部门加强行业调研,提出完善政策意见。先后出台《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金政办发〔2019〕59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金华市区现代物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26号)。
七、关于“预算编制与执行统筹协调不够,执行率低的项目数量多、金额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7月开展调查研究,8月完成调研材料并提出意见建议。二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开展预算项目清理,规范项目名称、明确项目周期、补充完善政策依据,做到“无据不支出”。三是强化执行分析,加强月度执行情况通报,前期已梳理预算执行情况、对各区和各处室下发通报文件,督促加快执行进度。四是强化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对当年预算执行进度慢的项目或因工作计划变动不实施的项目及时收回财政。
八、关于“政府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密切关注并紧盯省财政厅政府经管资产管理模块的开发,以报表为抓手,推动各部门单位做好手工台账,加强政府经管资产的实物管理。二是7月9日至12日组织开展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业务暨资产云系统操作应用培训,下发《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等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部门单位进行资产清查。目前已完成清查工作,并形成整合方案。三是根据市政府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的要求,8月份已向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整合工作办公室报送建议,推进房产整合事项。四是在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上对金华市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和房产确权情况提出意见。
九、关于“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重新调整金华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加强理论学习组织领导。二是按照年初制定的理论学习计划,每月结合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精神,组织落实好学习,及时将党和国家的重要决定贯彻到每位党组成员及全局党员。三是注重将金华经济建设发展和财政职能结合一起学习,提高理论学习质量。四是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每年不少于1次和各支部书记每季1次的讲党课制度,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十、关于“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核实相关情况,对时任局领导在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了进行深刻书面剖析、责任认领。二是在局党组会上局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照新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党组议事规则,于2019年9月印发《中共金华市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三是建立《中共金华市财政局党组会讨论决定的“五重一大”清单》。
十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9月12日经局党组研究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二是按照年初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逐项实施、推进。组织党组成员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党务干部培训,结合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工作,并制定全年的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十二、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7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并要求执行。二是制订了《金华市财政局党组抓党建规定动作工作清单》,局党组在8月份听取和研究党建工作。三是规范机关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程序,从6月份开始,已落实至少每月召开1次机关党委会会议。四是完成全局支部的换届改选工作,支部书记全部为现任处室负责人,落实“支部建在处室、处长担任书记”双岗双责工作机制。五是按照局党组领导分工,已确定每位局领导联系一个支部工作,完善支部建设架构。六是加强各支部基础建设,配置了支部印章、会议记录本、党旗等硬件设施。9月份下发《中共金华市财政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财政工作室”党建品牌创建3.0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党支部“争先创优”实施方案,努力营造支部创特色、党员争先进的浓厚氛围。七是8月份制定下发《金华市财政局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与检查,建立健全支部考核机制。
十三、关于“民主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在7月份组织局党组成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二是按要求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在2019年8月份准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各项会前工作。8月29日召开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三个方面进行深刻剖析。三是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责任,提出了下步整改的具体举措。
十四、关于“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2019年8月29日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对该问题进行了思想分析、作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6月局各支部换届的同时,将局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编入支部和党小组。由各小组长通知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和小组活动,局党组成员已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是严格落实民主(组织)生活会的三个环节,按时保质保量开好民主(组织)生活会,并做好记录。
十五、关于“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核实相关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以支部为单位集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8月份制订了《财政局支部建设规定动作清单》。三是通过对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为下步抓好组织生活会的会前、会上和会后三个环节打实基础,努力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四是研究确定采取机关党委委员结对抓好支部建设的方式,每个支部由1名党委委员挂钩,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确保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十六、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核实相关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组织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检查考核,督促所属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会议及党课等有关情况的记录。三是严格按照“八个一”要求,确定每月第三周的星期一为主题党日,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的组织实施。四是严格落实党支部换届相关制度要求,6月份已进行支部换届,并对2019年各支部组织的换届选举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把关。
十七、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核实相关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组织了全局党务干部培训。就党员发展、各类会议组织等党务工作实务操作等重点内容进行培训,提高市局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要求各支部书记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把好“入口关”,做到要素齐全、程序规范、资料完整。
十八、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建立党费收缴专用账户,并设会计和出纳专人进行管理。二是按照党费收缴规定,建立党费收缴台账资料,做到查有依据。三是结合8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重申党员义务及有关交纳党费的要求,提高每位党员每月主动足额上交党费的自觉性。
十九、关于“对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我局现有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梳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男女比例等,分析存在的问题,为下步科学合理配置干部队伍夯实基础。二是在对干部队伍分析的基础,统筹谋划我局的选人用人的工作。2019年4月提拔3名84年-86年出生的正科级干部;5月份又提拔2名89年出生的副科级干部,加强了中层干部梯队建设。三是加强对青年干部的培养,每年分类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对年轻干部采取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8月份先后组织了干部业务、党务等培训。
二十、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核实相关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局党组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相关制度进行学习。三是对16名新提拔干部进行档案全面自查,结合市委组织部部署的档案自查工作对专项档案审核进行回头看;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全面自查工作,对存在的“三龄”问题进行认定。四是认真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按要求执行干部任用报备制度。
二十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书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核实相关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研究制定了《金华市财政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建立了我局人事档案管理机制,规范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学习,收集整理相关政策文件,编印《人事政策制度汇编》,组织人事处干部集中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及职务职级并行等政策,提高人事干部的业务水平。
二十二、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核实相关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的处理。二是从2019年6月26日开始,已停止稿费发放行为,并对已发稿费情况进行分析。三是将市直各部门稿费发放情况列入财政国库支付局的动态监控,并对此类支付进行预警提示。四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开展信息宣传稿费等劳务费支出专项调研和专项检查,下发《关于规范市本级部门(单位)劳务费支出管理的通知》。五是制定了《金华市财政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对公务用车的长效规范管理。六是加强办公用品的日常领用审批,改进、规范办公用品的日常领用审批流程。
二十三、关于“‘四风’问题仍有显现,存在不够接地气和铺张浪费等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核实相关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在9月份重新修订金华市财政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意见》,结合目前工作要求,修订和新增相关内容,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三是纵深推进“每月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活动。深入对接部门单位需求,现场解决实际问题。截至9月底,全市财政部门累计现场服务部门1542次、服务二级单位1257次、服务企业595次,集中培训96批。四是继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编制政策,编印《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南》,以实际工作需要编制预算,提升预算编制精准性。五是推动部门整体绩效预算编制改革试点工作。选取了疾控中心、商务局、农科院、中级人民法院、发改委、水库管理处6个部门(单位)作为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试点。六是加强对通讯费的日常监控,继续要求电信部门提供详细的固话及网络的费用清单,结合办公用房清理和最新的人员分布情况,鼓励干部同号共用,从源头严控经费支出。
二十四、关于“在‘不担当、不作为’方面存在对预算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监管不力、国库支付局管理的单位结存资金账户利息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绩效评价流于形式、力度不足等问题”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市局《“四不”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整治行动。印制了《“四不”问题对照手册》,并发放给每位党员干部;要求每个支部开展一次“四不”专项整治行动主题党日活动,对照上级文件要求及《“四不”问题对照手册》,排查整改。二是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制定下发《金华市财政局关于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情况的通知》(金市财函〔2019〕134号)文件,开展整改“回头看”。建立公款存放监管部门联动机制,印发《中共金华市纪委机关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审计局关于建立财政性资金动态监管闭环工作机制的通知》(金市财办〔2019〕150号),联合纪委监委、审计部门,通过联席会议、双向会商、联合检查的形式加强监管。三是2019年6月印发年度财政重点评价实施方案,将重点评价提质扩围,今年财政组织的重点评价项目数量和涉及当年预算安排金额达到去年的5.2倍和1.5倍。四是2019年6月印发年度部门自评实施方案,就部门自评的财政抽评作出具体安排,将财政抽评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督促落实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五是按照省厅意见及结合我市实际,已完成外部征求意见及我市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二十五、关于“在‘不规矩’方面,存在部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三清理一规范’专项行动中未按要求如实填报等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二是通过谈话教育,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纪律要求。三是持续深化开展“四不”专项整治行动,7月要求每位中层干部填报了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科级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管理。
二十六、关于“在工作履职中存在‘不适应’情形,预算审核工作应付马虎,不负责任,信息化建设存在短板,与‘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核实相关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开展预算项目重新梳理及自查自纠工作,目前已完成150家单位985个专项名称的自查自纠工作。三是完成与省厅资产云平台的接口开发,完成政采云扩展辅助平台内网端部分功能开发,并针对政采云对接工作完成了指标系统的配套改造。四是下发《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处置、配置审批权限进行调整,在资产云系统内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及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开展包括资产配置流程在内的财政审批流程优化,压缩审批环节及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二十七、关于“部分党员干部法制道德意识较为淡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干部法制教育,提升法制素养。将法制教育纳入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每季印发《学法用法手册》至每位党员干部、参加微信学法考试采取多种形式,普及法律常识,提升干部法制素养。二是加强干部廉政教育,组织干部赴清廉金华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结合主题党日将违规违纪案例通报到每个党员干部。三是重新修订市局《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并加强运用。四是建立重点人员帮带教育制度,下发了《关于对特殊党员干部加强关心关爱的通知》,加强结对帮扶和教育引导。
二十八、关于“现金发放数额巨大,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核实相关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书面检查。二是已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检讨,向涉及的相关人员逐个进行问题通报,已停止用现金支付劳务费。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使用规定,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必须使用公务卡办理财务结算,从严规范现金管理。
二十九、关于“违规以往来款科目大额挂账应缴预算收入、应缴财政专户款,截留上级收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一次“往来款”科目的明细清查,避免相关资金沉淀在该会计科目。二是积极整改巡察组提出的挂账问题。核销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将无法清退及历年结余资金上缴财政专户资金。
三十、关于“财务核算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处理。二是根据局内控制度的要求,开展财务核算检查,规范财政核算。从2019年1月份起对下属单位计提福利费已按要求单独计提至各自的财政子户。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一次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并按财务规定做好收支核算。
三十一、关于“会计科目列支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工会活动经费的支出管理,规范兴趣小组经费使用,按规定在工会经费中列支。
三十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落实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订《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二是严格落实局党组每季度专题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初分析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三是建立健全 “三书两报告”制度,“三书”已下发各处室责任人,“两报告”结合年底考核落实,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体系。
三十三、关于“监督执纪不严,日常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自律教育。将理想信念和廉洁自律教育内容纳入每月主题党日学习计划,每月开展学习,帮助党员干部树牢理念信念、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定期开展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检查,对各单位上半年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以后每半年组织一次并长期坚持。三是加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2019年5月“警示教育月”为契机,严格落实警示教育有关内容,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对发生在我局的违纪违规案例进行通报,要求全体干部引以为戒。四是对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要求其所在处室认真落实整改。
三十四、关于“局内控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配合市审计局完成今年的“同级审”后,根据审计报告要求积极组织整改,财政部门及有关预算单位问题整改情况将按期反馈审计部门。二是出台了《金华市财政局局属单位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金市财函〔2019〕179号),以规范局属单位监管,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根据《巡察建议书》(金巡办建议〔2019〕8号)要求组织开展了宣传信息稿费发放情况专项检查,已形成报告上报市委巡察办。三是发挥好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作用。根据处室领导调整情况,对原民主理财小组的成员进行调整,加强对局财务工作监管。四是加强在职财务操作、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从严审核财务报销资料,进一步规范财务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三十五、关于“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配合完成三个项目的概算调整程序,金罗路改造工程、总工会双龙工人疗养院整体改造工程、高级技工学校扩校工程分别已于2015年11月5日、2018年12月7日、2019年6月13日完成全部调概程序,市发改委均已下文。二是建立超概预警机制,2019年7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金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超概预警的通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三是严格做好项目拨付审核工作。对申请拨付资金,重点审核签约合同情况、支付进度情况、概算情况以及建设单位审签程序是否完备等,审核后及时拨付资金。审核中如发现问题的,不予拨付,并将及时通知单位。
三十六、关于“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6月份已按要求将部门结余资金上缴国库;8月份完成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二是根据审计要求,对单位往来款资金已通知单位缴交国库或财政统筹。三是下发《金华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关于上报各预算单位资金测算情况的函》,对各预算单位资金备付情况进行了精准测算。
下一步,市财政局党组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抓好中心工作,再接再厉,推进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两个责任。坚持守土必须尽责,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上重要位置,压实“两个责任”硬担子,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局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推动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注重标本兼治,完善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通过制定管用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三是切实运用成果,着力推动工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决落实好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确保真正发挥作用,推动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有力落实。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水平,不断提高依法科学理财的能力,自觉扛起都市区建设的财政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9--82468838,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大院东附楼211办公室,邮编321000,电子邮箱jhsczj@jinhu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