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7000025920892/2018-01083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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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财政局(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金华市财政局(汇总)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金华市财政局: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认真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具体财政政策。
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深化财税改革,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3.编制市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财政决算。
4.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根据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制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合理安排部门预算,合理配置财力资源;完善市区财政体制。
5.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支出。指导和监督市级财政支出,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各部门财务活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本级和婺城区、金东区的政府采购。负责市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小汽车编制及控购管理工作。
7.负责非税收入政策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督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管理彩票资金。
8.负责全市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工程预决算审核。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概、预、决算的评审;参与建设项目的论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
9.负责审核和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和婺城区、金东区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评估上报和争取项目工作。监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及有偿资金的回收工作。
11.负责组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并监督执行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12.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有关政策的制定。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其资金的使用实施财政监督。
13.管理全市国债工作。负责全市世界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业务的综合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的管理。
14.管理和指导全市的会计、资产评估和社会审计等工作。依法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等行业自律管理组织进行监督、指导。
15.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财政监督,建立预算收入保障机制、预算支出有效监控机制和财政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16.组织和管理全市财政人员业务培训,制定财税科研和教育规划。指导财税、财会社会学术团体工作。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华市地税局: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制定和执行地方税收的有关制度和实施细则;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责地方税收法规、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解释工作。
2.负责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根据省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和金华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预算安排的要求,编制年度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有关规费、基金、附加的征收管理,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4.按照省地方税务局的要求,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的征管改革,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的征管体系,贯彻执行省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的具体规定、办法,结合金华市实际组织实施;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减免等具体事项。
5.负责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的稽查。制定全市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稽查的实施意见和办法,监督检查各级地税部门依法稽查,组织协调全市地税大要案的查处。
6.对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等垂直管理工作。
7.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
8.组织开展税收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开展地方税(费)政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9.承办省地方税务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财政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市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心、非税收入管理中心、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共6个单位的决算。
二、金华市财政局(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金华市财政局(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华市财政局(汇总)2017年度收、支总计12,831.7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680.67万元,增长15.07%。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经费及养老金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477.1万元,占总收入97.24%,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2,328.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328.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96.08%;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148.68万元,占 1.1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36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7.24万元,占 83.04%;项目支出1,926.82万元,占16.96%;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42.83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2.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7.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129.8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3.2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37.7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392.3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44.89万元,项目支出1,926.8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57.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06.8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华市财政局(汇总)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432.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089.01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经费及养老金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华市财政局(汇总)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57.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99.5万元,增长15.37%。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经费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金华市财政局(汇总)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954.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25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8%,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中人员经费增加调整预算1302.3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959.44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711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财政事务-信息化建设。2017年年初预算为355.91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35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2017年年初预算为181.39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4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为921.2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03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抚恤金增加41.31万元,“零上门”国库集中支付单位购置高拍仪费用27.6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税收事务-其他税收事务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为524.1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51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7年年初预算为44.17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4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为660.57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64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为264.2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5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年初预算为277.4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8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年初预算为36.3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3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7%。
农林水支出(类)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运行。2017年年初预算为112.7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2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初预算为617.3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58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财政局(汇总)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37.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92.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044.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无。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6.37万元,支出决算为22.39万元,完成预算的33.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35万元,完成预算的99.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3万元,完成预算的25.4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遵守党的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大大节约了公务接待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4.52万元,增长25.2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5.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3万元,增长18.3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市来金进行重大政策调研、对口工作来金考察、培训等接待支出以及县(市)财政地税系统来局公务活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增加了937人次。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77批次,累计1,41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7.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51万元,增长91.4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35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年限较长,修理费用增加。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2017年度金华市财政局(汇总)税务专项业务费、财政综合业务费、会计考试考务(含管理会计试点)、课题调研和培训专项、网络及设备购置、软件开发与设备维护、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621.01万元,实际支出1615.36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税收事务-其他税收事务支出
税务专项业务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524.1万元,实际支出519.09万元,资金执行率达99.04%,主要用于“金税三期”统一上线,为国地税合并打下良好基础;“最多跑一次”优化了办税环境,方便了纳税人;“营商环境”提升了纳税人满意度,增强了纳税人获得感,为2017年税收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坚强保障。
(2)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财政综合业务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436万元,实际支出435.99万元,资金执行率达99.99%,为预算管理软件、资产管理系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及金财工程一体化软件的开发建设等提供后勤保障工作,保障了财政各业务处室重点工作的有序推进,日常业务的高效运行。
会计考试考务(含管理会计试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200万元,实际支出200万元,资金执行率达100%,其中,2017年度初、中级会计考试考务工作,机位、技术服务费及考务各项实际支出77.78万元;各项考试工作准备充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考虑到位,全体巡考人员认真做好巡考工作,圆满完成2017年度会计职称初级、中级考试工作。管理会计试点工作按照计划有序推进,两家顺利通过。
课题调研和培训专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05万元,实际支出105万元,资金执行率达100%。提高了广大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及业务水平,能适应不断更新的财税形势,较好的完成了省厅、省局、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
(3)财政事务-信息化建设支出
网络及设备购置、软件开发与设备维护、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355.91万元,实际支出355.28万元,资金执行率达99.82%。2017年共更新及新购计算机19批次89台,更新及新购手提电脑26台,交换机及路由器8台,打印机、一体机等60台,复印机3台。通过购置新设备,淘汰旧设备,不断增强了我局信息化支撑能力,满足我局日常办公的需要。开展了对市局计算机硬件、机房重要设备、相关光纤线路等硬件设备的维护及运行保障;对财政系统软件,包括预算管理软件、资产管理系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及金财工程一体化软件进行升级维护,确保了财政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金财工程”一体化软件的开发建设(项目三期的完善及四期的开发工作),完成了预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子系统纳入财政一体化平台,使“金财工程”一体化平台进一步得到拓展延伸和修改完善;同时,集中支付电子化审核及财政专户管理系统开发、支付电子化改造、土地出让金整合改造更是有力助推了“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金华市财政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所属非税收入管理中心、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0.6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55.34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计提的福利费增加及办公设备等维修维护费用的增长。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金华市财政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0.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7.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2.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0.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0.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华市财政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指相关发展与改革事务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信息化建设:指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指相关财政事务方面的业务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其他税收事务支出:指税收征管方面相关税收事务的业务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农林水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运行: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