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7000025920892/2017-00545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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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地税局 2016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金华市财政(地税)局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到年度有计划、工作有制度、档案有记载,营造了领导抓组织、机构抓落实、形式求多样的和谐法治氛围,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行政相对人的法律遵从度显著增强,各项财税改革、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一、法治财税建设稳中有进
(一)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2015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所有190 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清理结果首次编印《金华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和《金华市地税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为财税执法人员提供最新的执法依据;组织开展市政府涉财涉税规范性文件清理,共计21个文件,其中继续有效18 个,全文废止2 个,建议修改1 个;1-11月审核规范性文件14 个,提出审查意见29条。
2.规范行政合同的审核备案。今年10月,印发《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地税局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行为,防范合同风险;另外,重点针对财政周转金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两大类数量多、条款较固定的合同,专门起草统一的格式文本,提高工作效率;今年1-11月共审核行政机关合同13类250个,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50份,备案重大合同175个。
3.注重执法人员主体资格管理。根据省里最新文件精神,规范行政执法证日常管理工作,1-11月到期换证10 人,注销54 人,新办13人;根据市法制办统一部署,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证清理自查工作,清理并修改异常数据44 条,相关信息按时录入到省法制办《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中;按照省地税局要求,对地税系统基层单位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检查和摸底,提出了相关建议,确保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二)强化执法监督职责
1.完成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严格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及时调整案审委成员,组织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积极协调案审委成员非原则性意见,严把案审质量关,不断提升案审效率,在省地税局9月份的抽查中获得肯定。目前,我局累计审结重大税务案件5件,涉及查补税(费)款1757.65万元、滞纳金1891.4万元、罚款622.21万元,共计2569.21万元。
2.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按照省地税局统一部署,8月份组织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两个督察组,由分管法规和监察的局领导带队,分别对兰溪市地税局、武义县地税局和市本级开发区税务分局、金义都市新区税务分局2015年以来税收执法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察。督察内容为“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文件执行情况、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征收“过头税”情况等。根据前期自查和重点督察情况,相继完成报送2016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报告、相关报表及说明、工作底稿、代表性案例选送、重点督察县局的整改报告等,基本完成2016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3.以制度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出台《金华市财政局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明确内部各单位在法律风险防控中的职责,确保我局各项政策与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
(三)司法协作机制有序推进
自省地税局与省高院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与地税部门税费征缴协作机制的会议纪要》后,我局主动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由局领导带队,多次上门落实联席会议协调机制,草拟建立双方协作机制的文稿,递交市中院征求意见。与此同时,制订规范内部工作流程,设计完善相关文书,建立市本级和全市的联络员机制。我局与义乌市、婺城区等法院的协作进入了实际运行阶段。截至11月,我局共收到法院执行咨询函100件,已回复97件,要求参与分配1.34亿元,目前已获分配1563万元。
(四)创新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服务模式
1.培育系统公职律师队伍。按照《关于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浙地税发〔2016〕26号)和《关于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通知》(浙财法〔2014〕19 )要求,全方面推动公职律师试点工作,鼓励在职人员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参加司法职业资格考试,目前我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有5人;主动与市司法局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做好公职律师申报组织工作,目前已有2名干部参加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公职律师培训,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资质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今年我局还专门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强化公职律师队伍的组织管理。
2.强化与法律顾问合作。我局早在2003年就聘请了法律顾问,十几年来,法律顾问在法律咨询、审查重要规范性文件、参与重大决策的可行性研究、案件应诉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从去年开始,我局调整顾问律师服务模式,采取固定坐班、巡访与受邀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今年,我局结合新开设的“小吴财税法务工作室”,实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每两周固定半天时间坐班,集中处理各部门提交的涉法事务,并接受个人事务咨询。同时视情况去各处室(单位)走访调研,上门答疑解惑、处理涉法事务。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共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0余次(不包含日常业务咨询)。
(五)稳妥处理行政争议
我局作为复议机关正式受理复议案件3件,全部审结完毕,其中撤销重做2件。其中,我局认定某市财政局作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事实不清,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责令重新作出投诉处理。这是金华市财税系统第一次作出的撤销决定,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注重争议调解,有2件复议案件在拟提出申请阶段就提前介入,经过工作,申请人最终未提出申请,使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处理东方资产有限公司诉开发区税务分局、国土局、医药公司,关于圣特工艺品公司执行分配异议的民事诉讼案,目前该案仍在金华中院审理中。
(六)营造学法普法氛围
1.积极开展微信普法和学法。向《金华普法》报送的《金华市区购房财政补贴申领办法》一文在“金华普法”微信公众号刊登后,获得全国司法行政微信影响力和全国司法微信热文双冠的好成绩,市普法办特向我局寄送了《喜报》。从今年4月份开始,按照市普法办统一部署,组织全局市管干部和公务员200余人通过 “金华普法”微信公众号每月及时参加微信学法考试。
2.开展局领导会前学法。首次印发《市局领导学法手册》,收集最新财税法律法规及解读、案例等,每季度供全体市局中层以上干部学习。
3.组织法律大讲堂活动。结合市局夜学活动,开展了一次以行政审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举办两期税政法规培训班,10天时间组织全市法规、税政等处(科)室的200余名干部参加培训,提高财税干部的业务水平。
4.加强法治调查研究。收集撰写申报案例项目材料,参加第四届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评选、被省财政厅选为市县级先进单位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评选;完成《转观念敢创新 勇尝试——金华市财政局狠抓行政审批改革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调研报告,阐述近年来的市局法治财政的实践探索和下一步推进思路,积极向省厅报送投稿;撰写《关于我局财政行政审批工作的思考和建议》、《浅析新常态下金华市财税部门行政审批改革的困境与出路》、《金华市财政地税局“放管服”改革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政务服务网专项督察要点工作相关情况》、《关于我局司法协作与行政强制工作开展情况》等调研文章,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四张清单一张网创新有为
(一)完成2016年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1.做好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工作。根据我省“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要求,结合2014年、2015年的清理情况,对2016年的财政待分项目进行了梳理,经整合汇总及数次讨论修改,形成了《2016年金华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清单具体包括27项,比2015年减少7项;列入清单管理资金为109221万元,比2015年减少38857万元。另外,根据省财政厅要求,2016年专项资金清单中,增列了清单项目的转移支付支出金额。根据军民2016第1363号批示内容, 2016年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已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并已于6月29日在金华市财税局网站及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公开,并且一并公开了已出台的具体专项管理办法。同时,依据《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5】41号)中“市、县(市)政府从2016年起,要逐步取消由本级财力安排的部门财政专项资金”相关意见,要求2016年预算编制中,凡可细化到具体实施单位的均编入部门预算,提高部门预算编报到位率,不能编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作为待分项目,纳入专项资金管理。
2.加快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系统建设。根据省政府及省财政厅统一部署,目前,我局已将2016年市本级专项资金清单及1-11月预算下达信息等数据,维护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主题数据库中,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系统,用于省、市政府领导对财政专项资金汇总数据信息的查询和管理。
(二)继续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金华分厅建设
1.动态调整事项库。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重新比对财政地税权力清单目录,做好三星及以上事项和五星级事项调整、快递定制需求等工作;明确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要求维护到事项库中;我局代表地市一级财政地税部门,全程参与由省编办组织的最新省市县三级基本目录库的审核和编制工作,立足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圆满完成民生十大实事工作任务。在市政府年初发布的民生十大实事中,我局占了两项,分别为会计证全程网上办结和个人纳税证明网上打印,其中会计证全程网上办结去年已经提前完成,由于今年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金税三期”系统,税务系统与浙江政务网的系统维护、修改、对接的难度陡然增加,我局积极与省地税局沟通,11月份实现了个人纳税证明网上打印。
2.以移动互联网思维开展行政审批。一是全国首个实现所有行政许可全部全程网上办结。我局的行政许可共有两项,会计从业资格证审批和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去年9月6日,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发出了全国第一本全程依托互联网办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实现网上申请、受理、审核、送达的“零现场”审批。今年11月正式开通手机端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行政许可首次实现“掌上”申领。除了会计从业资格证外,去年12月经过网上申报、现场核查、网上审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也实现了网上办结,我局成为全国首个实现所有行政许可全部全程网上办结的单位。今年1-10月,窗口共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1436件(其中全程网上办理,快递送达635件)。二是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走在全省前列。我局是全省唯一的线上线下支付渠道融合创新试点市,不仅在全省率先实现农行、金华银行等七家银行线下支付渠道(网点柜面和自助设备)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更是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公办学校的教育收费通过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缴。目前,我市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分线上和线下共6种支付渠道,具体包括:网页平台缴费、移动APP缴费、支付宝公共支付缴费、二维码扫描缴费、银行网点柜面缴费、自助设备缴费。目前,全市道路交通违法罚款和教育收费项目已纳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征缴。截至10月31日,全市共通过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费157万笔6.6亿元,占全省比例近三分之一。其中占比最大的是教育收费约34万笔3.7亿元。三是打造全市首个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开发并运行政府采购系统网上平台,实现采购预算安排、采购需求提交、采购方式审核监管、具体采购行为、货物或服务提供、金融机构供应链融资全部在网上流转完成。不仅大大缩短采购时间,还节约了采购人的采购成本。网上超市还增加了参与在线询价的供应商,使更多的本地企业参与了政府采购活动。今年1-10月,网上超市交易成功1740笔,占全部采购2631笔的66%。除法定必须公开招标、单一来源的采购外,基本上都在网上超市实现了在线交易。四是全省首家实现内部涉财服务事项窗口“一站式”受理。财政部门专业性较强,分工较细,一个事项往往涉及多个处室,以前预算单位办事可能要跑多个处室、中间环节较多。2013年,我局成立了财政行政审批窗口,将分散在各个业务处室的内部涉财服务事项统一到“窗口一站式受理”。内部涉财服务事项是依据权力清单全面梳理出来的,目前有27项。今年1-11月,窗口共办理内部涉财服务事项2614件。去年,我局的行政审批工作强调“马上就办”,着眼于办事效率,不仅实现了整体增效36%、各环节提速1/3以上,还将办理时限由工作日改为工作时;今年的行政审批工作强调“马上就好”,在提速的同时追求精准服务,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主要体现在提高窗口办结、网上办结事项比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