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7000025920892/2015-00512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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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发文字号: | 公开日期: | ||
登记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有 效 性: | 公开时限: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4)
金华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后打算、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报告电子版可在金华市政府门户网站(www.jinhua.gov.cn)、本机关网站“金华财税网”(http://czj.jinhua.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邮编:321017,电话:0579-82468707,电子邮箱:jhsczj@jinhua.gov.cn)。
一、概述
2014年,围绕中心工作,本机关秉承“聚财惠民、依法公正、务实创新、廉洁高效”财税核心价值理念,深入推进职能转变和自身改革,着力开展“四大行动”(即“财税精兵全员行动”、“简政提效先锋行动”、“惠民服务暖秋行动”、“阳光财税风采行动”),抓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加强预算管理,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全面清理专项资金,整治“三公”经费,优化地税征管机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和《暂行办法》,始终坚持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推动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通过精心组织,认真审查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2014年度,本机关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金华市政府门户网站、金华财税网、金华晚报、政务微信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3条,其中:机构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48条,规划总结1条,工作动态384条,财政信息86条,人事信息36条,通知公告174条,公共服务4条,廉政建设37条,公开年报1条。2014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和公共资金使用监督方面信息主要涉及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情况、收费项目和标准、专项经费使用、政府采购等。详见金华市政府门户网站(www.jinhua.gov.cn)。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本机关除通过金华市政府门户网站、金华财税网、金华晚报、政务微信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外,还充分利用宣传手册、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开查阅点等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利用“四大行动”(即“财税精兵全员行动”、“简政提效先锋行动”、“惠民服务暖秋行动”、“阳光财税风采行动”)送政策进社区进企业,并以深化政府网站的公众服务应用为重点,开展网上互动交流,结合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大厅,进一步增强公开、服务和互动效果,延伸公开渠道。2014年,本机关通过网上税校、网上热点专题、网上在线咨询、政务微信、局长信箱、网上局长接待日等多种措施,不断拓展网上公开形式,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增强公开效果。本机关还利用8890便民服务平台,及时解决市民诉求,使市民与本机关沟通的渠道更多、更畅通、更便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
2014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4件、信函申请2件,7件申请全部受理。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本机关受理的7件申请全部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申请人,其中:同意公开答复3件;属于已主动公开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4年,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事件2件,2件都在期限内未结案。没有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诉讼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处理情况
2014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共收到意见8条,没有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批评、投诉意见。8条意见都在规定时限内一一作了回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后打算
下阶段,围绕中心工作,本机关将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和手段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主动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尽可能借助人大、中介、社会、媒体等外部监督的力量促进财税管理工作提升,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以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建设为着力点,拉紧“依法征收”的法律红线,全面提高提升收入征管水平。
二是以硬化预算约束力为着力点,进一步明确财政责任的边界线,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扎实推进预算细化和公开。
三是以政府专项资金整合为着力点,扯断既得利益的割据线,全面深化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改革,推进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信息公开。
四是以“金财工程”整合提升为着力点,再造财税工作的流水线,全面优化财税部门服务。
八、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
本报告涉及的数据仅反映2014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范围仅包括市局本级,不包括下属各县(市、区)局。
2015年3月24日
附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73 |
其中:机构信息 | 条 | 2 |
政策法规类信息 | 条 | 38 |
规划总结类信息 | 条 | 1 |
工作动态类信息 | 条 | 384 |
财政信息 | 条 | 86 |
人事信息 | 条 | 36 |
通知公告类信息 | 条 | 174 |
公开年报 | 条 | 1 |
其他信息 | 条 | 51 |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一、申请总数 | 件 | 7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5、其他方式申请数 | 件 | 0 |
二、受理总数 | 件 | 7 |
其中:未延期办结数 | 件 | 7 |
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依申请答复总数 | 件 | 7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危及安全和稳定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 件 | 2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 |
8、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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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因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一、行政复议数 | 件 | 2 |
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0 |
其他纠错数 | 件 | 0 |
未结案数 | 件 | 2 |
二、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0 |
其他纠错数 | 件 | 0 |
未结案数 | 件 | 0 |
三、公开意见箱意见 | 件 | 8 |
其中:投诉举报类意见 | 件 | 0 |
附表4: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一、收取费用合计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4、复制费(磁盘) | 元 | 0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二、减免费用合计 | 元 | 12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120 |
3、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4、复制费(磁盘) | 元 | 0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说明:本年度共计答复依申请公开7件次,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6件次,每件次20元,以上费用由本机关垫付,未向申请人收回。另信息的检索和复制均由本机关内部完成,故检索费和复制费也未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