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我局援疆干部陈春光在援疆期间工作表现突出,2011年—2013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为表彰先进,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和市局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陈春光同志予以记“三等功”一次。
金华市财政局
2014 年4月29日